发布:2024年12月30日浏览:654次
文/邵琳媛
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了第二期数据法专题研讨会,会议主题为“企业数字权利保护”。此次研讨会聚焦于企业数据的法律特征、确权理论、赋权模式、权利制度构建方案以及个人数据隐私与企业数据权利的协调等多个前沿议题,旨在深化对数据法学领域的理解和应用,为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在研讨会上,联合研究中心课题组首先围绕企业数据的特征,探讨了企业数据确权的不同理论,在此基础上,课题组成员深入讨论了企业数据的赋权对象和赋权模式,并分析了构建企业数据权利制度的不同方案。针对“如何协调个人数据隐私期待和企业数据权利?”这一议题,联合研究中心课题组认为既要考虑数据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不断确认和保护企业在企业数据利用方面的权利,也要兼顾个人信息保护的要求,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大数据利用与数据安全保障之间关系的平衡。
在破产法领域,课题组成员指出,虽然我国现行立法没有对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债务人所持有的数据进行明文规定,但是借鉴欧美等国的判例,如债务人所持有的数据资源具有市场认可的经济价值,则应被纳入破产财产范围,建议明确管理人和债务人对这些数据承担的法律义务。
最后,研讨会分析了企业数据保护的现状:国家数据局在有关数据产权的文件中采取合同优先的立场,而司法实践则通过侵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企业数据,联合研究中心课题组强调要以部门法交叉的多维视角看待企业数据保护, 并深化部门法的法理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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