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年09月10日浏览:1177次
根据事务所业务培训计划,2018年9月6日晚,我所举办婚姻家事专业领域的专题培训,围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涉及夫妻债务纠纷的规定”主题,由合伙人杨红律师主讲,其他律师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
杨红律师首先详细讲解了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过程和现状,分析了广东省高院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对未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纠纷的影响,重点探讨了“离婚冷静期设置”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杨律师认为,《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中有8个亮点值得肯定和推广,比如“离婚证明书”、“亲子关系评估”、“全面财产申报”、“财产分割特别规则”等。
对婚姻家事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夫妻债务问题,杨律师以最高院〔2018〕71号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浙高法〔2018〕89号关于妥善审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结合自身的办案实践,对“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范围的界定以及如何举证等,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
在认真听讲后,与会律师结合自身办案体会,纷纷提出相应的问题、困惑、技巧,大家互相讨论,气氛热烈,原定二小时的培训课,延长了半小时才结束。
大家一致认为,通过专题业务学习培训,可以进一步掌握某个领域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水平,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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