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年02月06日浏览:2872次
近日,郑联明、郑白、李五伟律师承办的张某某申请抗诉案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支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该案肇始于2008年,历经兰溪市人民法院一审(双方和解后撤诉)、兰溪市人民法院一审(某某公司未完全履行和解协议而再次起诉)、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兰溪市人民法院再审一审、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张瑞根再审申请,最终在郑联明等律师努力下,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支持的曲折历程,迄今已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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