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孝良 高级律师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高级律师,三届、四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三届、四届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首届十佳律师。
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杭州大学现为浙江大学的法学院。大学毕业后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余载。1991年底,为探索律师体制改革进行尝试,率先在全省第一个辞去公职创办了浙江省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一一正大律师事务所,被业界誉为“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律师”。在二十余年的律师生涯中,办理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例,如中国第一税案金华税案第一被告杨尚荣的辩护,闻名全国的牟其中南徳集团信用证诈骗案的辩护,耳熟能详的徐文荣、横店集团与巜悲欢沉浮话韦唯》、上海三联书店名誉侵权案徐文荣、横店集团的代理,以及巴基斯坦国阿萨夫穆罕默德诈骗案的辩护等等,均被视为全国经典案例。